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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运局实施“积分制”考核

2010-11-15 浏览次数:

    (记者 周冰 特约记者 田留军)市交通运输局积极探索绩效管理新机制,变过去一贯的“扣分制”为效率型的“积分制”考核办法,以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激励大家在履行职能、服务发展中,进一步改进作风,多干实事,提高工作效率。

    “‘积分制’考核,主要是按照科室职能和各自岗位,对每一件交办、接办和职能范围的工作事项,都明确规定办事程序、办结时限要求与计分标准,定期对所有岗位的完成事项进行考核评定,多吃苦、多干事、多成事者就能多积分,按月按季逐一累加科室与个人积分,以此作为全年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决定奖惩的重要依据。”市交运局局长黄一祥表示,实施“积分制”考核后,每月局考核小组都会对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提出审定评价,并增加其当月绩效分数。

    “此举实施后,局机关呈现出主动想做事,争着多做事,相互比成果、人人争先进的局面,改变了过去那种‘扣分制’考核办法形成的被扣分者不舒畅、有怨气,考核者难操作、怕顶真的不良现象。”黄一祥告诉记者,自实施“积分制”考核后,工作人员服务效率已由以前的几天时间减少到现在的几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