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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国有土地 两间违章建筑被拆

2010-11-19 浏览次数:

    11月18日上午8点多钟,市城管执法大队和泰兴镇村建科联合对泰兴镇大生村华生路大生供销合作社地界上的居民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据介绍,几天前,居民常某、朱某各在自家屋后砌了一间砖瓦结构的楼板房,大生供销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发现后,多次上门劝阻均无效。

    据了解,2000年,市供销合作总社为解决转制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通过政府土地拍卖的形式,公开拍卖了华生路西的部分土地,后来被建成沿街22间门面房,每间门面房占地面积为4×12米,但距离华生路往西12米外土地,仍然属大生供销合作社所有。而居民常某、朱某在门面房后砌的房子,属于侵占大生供销合作社的土地。

    记者在2009年《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上看到,供销合作社土地属国有土地,任何个人、单位不得随意侵占。

    此外,记者还在现场看到好几处类似的违章建筑,大生供销合作社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些违章建筑将会在近期陆续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