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市开展“安全用药在农村”专项行动的最后一年。通过三年的集中打击、重点整治,我市农村医药市场得到净化。 日前,市卫生、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对黄桥镇一无证经营药店进行了取缔。据了解,该药店在2009年4月份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迟迟没有办理换证手续,市卫生部门于2009年6月依法予以注销。但这家药店仍然违规经营至今。在现场,执法人员依法查封了中、西药品,价值3万余元。 这次联合执法是我市巩固“安全用药在农村”成效的一次具体行动。从2008年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年的“安全用药在农村”专项行动,专项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安全的制售、使用假劣药品器械问题。本着“集中打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重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加强市场监督与引导企业自律相结合,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的原则,三年来,共开展大型咨询活动5次,查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货值108万元;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15份,捣毁制假窝点6个,取缔无证经营药品、行医窝点共50个。全市药品监督性抽检不合格率明显下降,低于泰州市8个百分点,有效地净化了农村医药市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