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印剑波 孙玉)连日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组织全体成员学习《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促进全市散装水泥健康发展。 《条例》经今年9月29日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通过依法发展散装水泥,对促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工程质量等有着重要意义。 为掌握《条例》精神,市散办组织全体成员从该条例的立法依据、适用范围、发展原则、相关定义、政府及部门职责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市散办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强化散装水泥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法通过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促进全市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