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市相关部门对全市4名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退休归侨发放了每年1200元的生活补助。
据了解,这次补助对象为1978年12月31日之前回国定居,在我省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退休养老金的企业退休归侨,以解决这部分企业退休归侨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退休养老金与原工资差额带来的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