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冰 特约记者 苏建南)为更好地聚集和发挥人才作用,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今年,我市将在去年对全市40家企业引进优秀人才实施经费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申报对象,强化服务举措,努力将我市打造成高层次人才的集聚地。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孙丰民介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实施办法》、《泰兴市海外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意见》和《泰兴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市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今年,我市在原有资助对象的基础上,新增了对企业柔性引进的优秀人才和本市企业在外设立的研发机构引进的优秀人才发放人才开发经费补贴。 孙丰民表示,对符合条件的柔性引进人才,原则上按文件规定标准的50%享受生活补贴;对引进后在本地企业获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或为本地企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可提请讨论确认后按标准的100%享受生活补贴。柔性引进人才关系转入后,从转入之年起按规定标准享受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本市企业在外设立的研发机构引进的人才(不包括柔性引进),按标准的50%享受生活补贴。企业柔性引进的人才以实际研究成果并形成产品销售作为补贴的主要依据,同时必须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本市企业在外设立的研发机构引进的人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研发机构应已依法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机构应为本地企业全额出资或控股经营;人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引进人才的研发成果须应用于我市企业,并形成销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