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矛盾化解是社会的排气阀。“十一五”期间,我市在社会矛盾调解中,创新体制,形成社会大调解机制。 “十一五”期间,我市率先在泰州市范围内解决了市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编制问题,落实了500多平米的办用公房,组建了乡镇专职调解员队伍,每个乡镇落实了2名专职调解员; 2009年,我市创造性地将综治办、司法、法律服务及派出所多部门集中办公,集中优势政法力量,最大限度地钝化了各类矛盾;2009年下半年起,我市积极探索实践“以生产小组为单位,设立治安中心户长”这一新型机制,有效解决了村组干部减少带来的治安死角和空档增多,因矛盾信息了解不及时、小矛盾化成大问题的平安建设难题,让大调解工作成为维护全市稳定和谐的“稳压器”。 黄桥镇海顾村村民顾宝银认为,能够及时地帮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每次群众上报的民事案件,能够做到及时准确的解决,使群众满意,能够调解得当。 黄桥镇双联村党总支书记白荣生觉得,现在村里有什么矛盾,基本上都是由调解委员会的同志来处理结束,小的矛盾不出村,大的矛盾不上交,2010年在矛盾上处理了20多件。 宣堡镇郭寨村村委会主任仇八斤告诉记者,他们村总共有16个小组,每个小组都有一名中心户长,自从有了中心户长以后,各个小组平时的矛盾纠纷能够通过中心户长及时化解,基本没有任何矛盾,因为中心户长比较负责任,所以村干部的精力才能够集中到经济建设上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