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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有所医 卫生服务全覆盖

2011-02-12 浏览次数:

    病有所医,不仅是百姓的殷切期盼,也是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心。“十一五”期间,我市建立了包括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内的城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

    虹桥镇宋桥村村民蔡君杰常年在外工作,利用春节回家的机会,他来到村卫生所进行免费的身体健康检查,这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村民每年都享受到的待遇。

    宋桥村有1456名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100%。村民们在享受到合作医疗报销的同时,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为大家的健康筑起了一道防火墙。

    我市医疗卫生工作始终坚持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放在首位,“十一五”期间,我市建立了包括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内的城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截至目前,共有86.4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共有18.54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2%,全市共有104.94万人纳入各类医疗保险。

    5年来,我市多次调整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目前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统筹支付最高限额7万元;大病救助基金统筹支付最高限额25万元;职工医保慢性病种类由原先13种增加到33种,使更多慢性病人能够享受到门诊补助待遇;对患3种或3种以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进一步提高补助上限,在职人员提高至2500元,退休人员提高至3000元。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和比例也作了多次调整,目前住院最低起付线为500元,年报销最高封顶线达到8万元;同时还建立了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医药费统筹补偿制度和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等城乡特殊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制度。

    我市还着力推进农民健康工程,不断健全卫生服务体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遍及城乡,形成15分钟健康圈,进一步提升了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水平,实行有效化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