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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政策 惠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2011-02-17 浏览次数:

    2011年春学期起,我市将加大投入,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经费保障。

    从今年春学期起,我市全面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将在2010年每生每年小学450元、初中650元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为了进一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我市将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750元,初中生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