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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溪镇机关作风建设动真格

2011-02-18 浏览次数:

    眼下,各机关乡镇都在抓机关作风建设。日前,古溪镇出台了十条禁令和九项处理办法,令人耳目一新。

    古溪镇机关作风建设“十条禁令”严格执行了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十条禁令”,同时结合古溪镇实际情况,更具体,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十条禁令”中的第二条规定:严禁玩忽职守,敷衍塞责,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推诿扯皮,办事拖拉;不准怠慢、刁难群众、言行不当引发矛盾,这些都是针对当前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问题提出来的。九项处理办法分别对初次违反、两次违法、屡次违反“十条禁令”的机关干部予以批评教育、取消评先资格;通报批评,扣发奖金,调离岗位;辞退或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