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将在近期对全市的尿毒症、白血病患者进行专项救助活动。 前不久,黄桥镇中盐村村民张桂英来到市民政局社救科申请办理尿毒症患者救助申请,张桂英的儿子患尿毒症已经五年了。 张桂英的申请如果获得批准,张桂英的儿子将会获得2000元的补助。 记者从市民政局社救科了解到,此次开展的尿毒症和白血病患者专项救助活动,救助的对象为本市常住户籍,参加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尿毒症和白血病患者。救助标准为城乡低保人员、农村五保人员和城市“三无”人员、市总工会核定的城市特困职工、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金的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至6级残疾军人)每人救助为3000元,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患者,每人救助2000元,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患者每人救助1000元。 符合救助标准的患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县(市)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和参合参保医保卡卡号、身份证复印件,经核实后由乡镇民政科统一报市民政局社救科。 经审核后,救助资金将实行打卡发放,参加新农合的患者持个人身份证前往鼓楼南路市人寿保险公司一楼新农合窗口领取,参加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患者持个人身份证到市社保处领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