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宏伟 特约记者 张建荣)“是残联组织帮我们要回了保险费用,谢谢!”某镇福利企业聘用了20多名残疾职工,直到辞退时都未给他们办理相关保险手续,累欠各类保险费用10多万元。市、镇残联及时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有固定的办公接待场所;有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有专项经费;有专门聘请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有完整的工作程序和档案资料;全市残疾人都有一张‘残疾人法律服务卡’。”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封红年告诉记者,2009年起,我市整合了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信访接待等工作资源,搭建了一个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咨询以及民事代理、刑事辩护、司法鉴定的综合性帮助服务平台。市、乡镇(街道)和村(居)三级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实现了全覆盖。 封红年介绍,为使法律援助工作得到具体落实,各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会商遇到的问题,研究下季度的工作安排;为随时处理残疾人的法律纠纷,市残联成立“阳光之家法律助残中心”,市司法局、法院、人社局、公安局、法律事务所成立“阳光之家法律助残工作站”,各乡镇残联会同司法所、劳服所、综治办、派出所、法律服务站成立“乡镇阳光之家法律助残工作站”,全市所有村居成立“村居阳光之家法律助残工作点”;市残联利用每月残疾人集中办证日,现场组织专职律师开展法律助残咨询,集中为残疾人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让残疾人免费享受法律服务、率先开通了全国首个免费助残热线,让需要特殊援助的残疾人通过热线寻求免费帮助。 至目前,三级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已接待残疾人法律咨询800多人次,成功处理残疾人婚姻、工伤、车祸、继承、赔偿等案件158起,切实保障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