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伦 特约记者 郭敬峰)眼下,正是出国劳务招聘的高峰期,各种出国“淘金”的广告层出不穷。鉴于目前部分国家的安全形势及出国劳务中的风险,近日,市商务局提醒出国劳务人员,选择外派劳务机构需擦亮眼睛,谨慎鉴别对方资质,并签订劳务合同。 五招选择正规渠道 “出国劳务之前,一定要确认对方是否具备外派劳务资质,这是避免上当受骗的关键。”市商务局负责对外经济与合作的党委副书记刘爱萍说,首先要了解招聘人员的公司是否具有商务部颁发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或《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具有上述两个证书的公司统称经营公司。 她还给出5个途径了解公司资质:一是向市商务部门的外经科了解(电话0523-87618565);二是向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外派劳务人员投诉机构了解(电话:010-84242447,84242557); 三是在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合作指南”子站的《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名录》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名录》上查询;四是在出国劳务网(http://chinalabor.mofcom.gov.cn/labor/Home.html)的“企业名录”上查询;五是在省商务厅网站(http://www.jsdoftec.gov.cn)“经济合作”子站的《通过2009年度审查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名单》上查询。 目前,我市具备外派资格的经营公司有:江苏中兴建设有限公司、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江苏河海科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泰兴海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报名前弄清三个问题 报名前,有三个问题必须了解清楚:一是想去的国家和地区、经营公司和外国雇主的名称;二是做什么工作、工作期限、有没有试用期、每月或每周工作天数、每天工作时间;三是工资待遇,包括月基本工资、超时和节假日加班费、工资和加班费发放方法。 “一般情况下,外国雇主会直接将工资支付给你,或者通过经营公司转交给你,或者存入你的银行户头。”刘爱萍称。在我市,一般经营公司会将大部分工资打入劳务人员国内的家属银行卡中,只留少数钱供其日常开支。 同时,市民报名前还有权要求聘用公司出示商务部颁发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或《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与雇主签订的合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外派劳务项目审查表。 签订劳动合同注意具体细则 和经营公司签订的合同叫做《外派劳务合同》,和外国雇主签订的合同叫做《雇佣合同》,这两份合同的内容一定要和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的内容基本一致。 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中必须有下列内容:工作地点、职业工种、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交通、生活条件、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合同变更及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女工和特殊工种劳动保护条件、纠纷和争议处理、工伤亡事故处理等。出国后,外国雇主除支付工资(工资不得低于我国外派劳务协调机构即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商会规定的最低标准)和加班费外,一般情况下,还负担以下费用:伙食、住宿、煤气和水电费、上下班交通费、所得税、医疗保险(有的国家如日本,牙病不在医疗保险之内)和人身伤亡保险、出国和回国的机票、劳动保护用品以及雇主向当地政府交纳的保证金等。 “需要提醒的是,必须保存好所签订的每一份合同,一旦出现纠纷,它将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刘爱萍介绍。 在国外工作的注意事项 在国外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合同,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人民的生活习惯。不要在为雇主工作的同时再为其他雇主打工,不要去赌博场所或者色情场所,更不要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脱离原工作岗位到别的地方工作,在国外叫做“打黑工”或“自由工”,是违法的。 履约期满后必须回国。如果在国外工作期间雇主企业倒闭或者破产,合同中止执行,必须回国。回国后可以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和按比例退还管理费,其他损失根据合同追讨。 另外,在国外工作时,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如与雇主发生矛盾,可以根据和雇主签订的《雇佣合同》与雇主进行交涉,也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或向经营公司及经营公司在当地的代表反映,由他们根据和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与雇主进行交涉,或参与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与经营公司之间产生问题和纠纷,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外派劳务合同》协商解决,或按照国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通过经营公司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可以向我驻在国大使(领)馆或者代表机构反映问题,寻求帮助或者进行咨询。 在发生自然灾害、战争等紧急事件时,经营公司和使馆会主动提供帮助,尽最大努力保证外派人员的生命安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