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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促进劳动合同长期

2011-03-15 浏览次数:

  (特约记者 吴刚 叶磊)今年,我市加快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凡上一年盈利,并预测当年盈利的企业,均根据市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通过劳资双方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对经营形势不好的企业,市财政给予困难企业岗位补贴和保险补贴,政府拨款培训待岗工人,政府出资“造岗、送岗、拓岗、稳岗”,确保职工工作岗位的稳定。

  从我市一、二月份“劳动用工信息系统”统计数据来看,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同比增长14.6%,所签用工合同1-3年期限的达62%,3-5年期限的达19%,无固定期限的达11%,1年以下短期合同人数明显减少,仅为合同总数的8%。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现象大大减少。

  市人社局局长肖荣说:“针对今年严峻的用工形势,我们牢固树立稳岗就是增岗的思想,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促进劳动合同长期化,在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企业用工需求,达成企业与职工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