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蔡协庆 印学群 陈海明)为进一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我市于近日启动2011年度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通过财政支持,引导农民通过筹资筹劳、村集体投入、社会捐助等手段增加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投入,逐步建立“政府激励引导、农民筹资筹劳、社会捐资赞助”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2011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对象为:按规定通过民主决策,由农民筹资筹劳投入建设的10万元以上的村级公益事业项目。主要包括:村内水渠、排灌站等水利设施,村内道路、桥梁、植树造林、村容村貌改造,以及其他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条件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等。对民主议事程序不规范、筹资筹劳超标准、经验收建设质量不合格以及举债兴办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不予奖补。同一建设项目不重复奖补,已获得其他财政支农资金奖励或补贴的项目不予奖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实行逐级申报、项目化管理、先建后补。由市财政局做好奖补资金的管理工作,市委农工办、市交运、水务、农委等部门协助做好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和质量验收等相关工作,并对项目初选、审核立项、预算审核、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村级集体所有,村集体承担项目的日常管理养护责任,落实管护责任和养护资金来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