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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 二轮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2011-03-16 浏览次数:

    记者从3月16日上午召开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动员会议上了解到,从4月1日起,根据省公安厅要求,我市将对二轮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将电动自行车纳入正常工作进行管理。

    二轮电动自行车俗称电瓶车。据了解,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近20万辆。在方便人们出行的同时,也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率。车祸中,有30%的事故是因电动自行车引起的。登记上牌率低、交通违法突出、交通事故高发、被盗现象严重,是开展此次登记上牌专项整治的四大背景。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姜文湘要求,各派出所要做好辖区内电动自行车上牌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辖区内电动自行车上牌率达100%;要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开展排查登记,研究带牌销售的有关办法,为今后落实长效管理打好基础;要通过整治行动,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通过对车辆及来历凭证的审查,力争破获一批盗抢电动车案件,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

    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公安部门在全市派出所、交巡警中队和车管所共设置了37个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点。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每辆车将收取检验、牌证费共计人民币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