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是我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第一天。全市上千辆电动自行车领到了“身份证”。交警部门提醒,市民上牌一定要带齐相关资料,免得跑冤枉路。 4月1日,全市37个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点全部启动,为市民办理电动车上牌手续。记者来到张桥交巡警中队集中办理点,目击了“一号”车牌的发出瞬间。 尹进是泰兴长江电力设备厂的职工,看到张桥交巡警中队在厂门口摆好了办公台后,迅速向交警递上了自己购买电动车的发票、合格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短短的几分钟,尹进拿到了我市电动自行车首张绿色牌照。 住在附近的一些村民也闻讯赶来给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办理“身份证”。记者发现,由于前期做了宣传,前来办理牌照的村民大多交纳了50元的“电动自行车第三方责任险”。他们说,花50元买个保险,于人于己都安心。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方便市民办理,他们在全市各派出所、交巡警中队和车管所共设立了37个办理点。 电动车“身份证”分为两种,对有购车发票和合格证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绿色牌照;对没有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的,由车主本人书面承诺车辆来历合法,经检验合格后,发放黄色Y号段的牌照。 交警提醒说,电动自行车上牌办理程序及所需证明如下: 1.提交登记车辆合格证明及购车发票或收据; 2.填写《电动自行车登记卡》; 3.、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车辆来历证明; 4.交验车辆; 5.依据市政府通告投保电动自行车第三方责任险。 穿梭于城市大街小巷、农村田埂村道的电动自行车,已成为我市一道流动的“风景线”。然而,电动车管理已经成为社会治安及交通管理重点。 近日,市公安局鼓楼派出所破获一起电动车盗窃案,从犯罪嫌疑人家中搜出了40多辆电动自行车,近百只电动车专用电瓶。这些无牌无照的电动自行车给案件的定性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仅2010年,在派出所登记报案的电动车失窃案有300多起,绝大多数电动车失窃案因为没有牌照,没有机架号码让办案人员无从入手。记者从交巡警部门了解到,我市已有电动自行车近25万辆,全市70%的交通事故与电动车有关。去年,我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467起,死亡12人、伤250人。而电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也难以计数,成为社会管理的难点与重点。 业内人士认为,电动自行车“轻摩化”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一些人的潜意识里把电动自行车当成摩托车使用。“轻摩化”的特点就是走机动车道、超速,甚至超重超载。 据分析,市区电动自行车的骑乘者多是城市产业工人或小生意业主。近两年来,年龄在五六十岁的驾乘者越来越多。其中,大部分人没有经过任何驾乘安全训练就骑上机动车道。很多人把电动自行车当摩托车骑上机动车道,遇到交警检查管制,他们的抵触情绪十分强烈。 电动自行车要想从“禁”与“限”中解脱出来,驾乘者就必须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让“轻摩化”的电动自行车回归“非机动车化”,把时速限制在20公里以内,把行驶线路规范到非机动车道,最为主要的是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的规范化管理,让每一部电动车都有“户口”,都有“第三方责任保险”。 市人保财险泰兴支公司业务管理部经理刘天虎告诉记者,在使用保险电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责任是,年度累计赔偿金额上限人民币4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金额上限两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