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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长超宽超高等不可解体车辆可办手续上路

2011-04-06 浏览次数:

    (记者 马宏飞 通讯员 范小霞)日前,一辆超长超宽运输车辆在市公路管理部门办理妥指定运输手续后,在指定的路段和时间行驶。驾驶员陈某对这一便民措施深表感谢。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超长超宽超高不可解体物品的运输行为越来越多,同时也不同程度超过了公路设计或实际承载能力,特别是低等级公路或公路桥梁,直接影响和危害了公路、公路桥梁及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

    为规范超长超宽超高不可解体物品的运输行为,整治打击违法违规运输现象,促进运输业主依法开展货运运输,维护合法经营承运人权益。公路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超长超宽超高不可解体物品按照“一车一证、一次一办、限时办理、安全运输”的原则,办理指定运输手续。

    同时,对于同一批次、同一规格、同一目的地、同一时间段的超长超宽超高不可解体物品的运输,可以一次办理申请,从而体现了路政管理工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服务,保障了社会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相关链接】目前,超长超高超宽不可解体物品的认定分为四类,分别为“超长”是指:车货总长18米以上;“超宽”是指: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超高”是指: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不可解体物品原则上是指无法通过物理拆卸手段分(驳)离的物品。

    对于承运人未经公路部门指定或未按指定要求行驶公路,造成路产损坏的,应当恢复原状或给予相应赔偿,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对于车货总长20米以内、总宽3.3 米以内、总高4.5米以内或标志标示设置不规范但不影响功能的情况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