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燕丽娟 通讯员 程霞斌)4月7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缓解物价上涨等因素给失业人员带来的生活困难,我市启动物价上涨财政联动补贴机制,使用物价调节基金给失业人员发放物价补贴。 本次物价补贴范围为失业人员。补贴时间为1到3月份,补贴收益人数2500人,人均补贴81.6元,平均每月27.2元。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从2011年起,建立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当季度省辖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超过3%(含3%)时,或当季度省辖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涨幅超过3%时,按季度启动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 目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正按照“无遗漏、无差错、无延误”的原则,按月将临时物价补贴发放到每一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