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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镇敬老院“五个严禁”保安全

2011-04-16 浏览次数:

    (通讯员 常爱国 李文学)日前,广陵镇民政科会同镇敬老院与40名五保老人签订了安全管理责任书,旨在树立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无事故。

    安全管理责任书提出“五个严禁”:严禁烧小灶。伙食由院方统一安排,集中就餐,按月结算公布,任何人不得侵占院民利益。院民不得私自煮饭、烧菜、烧开水。院民患病需调剂伙食,由敬老院安排,给予生活照顾。严禁吸烟。违者所造成一切损失和责任自行负责,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严禁私拉乱接。安全使用电灯、电视机、电风扇。如有损坏及时维修更换,不得私拉乱接电器设备,违者所造成的责任自负。严禁用车。院民对敬老院内现有的自行车、三轮车、电瓶车自行处理。不得私自用车外出,违者所造成的意外伤害、走失、死亡、溺水等事故,自行负责,院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对当事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除名处分。院民确需回家、走亲访友,向院方请假,由家人、好友负责来回接送,安全责任自负。严禁损坏公物。爱护公共财物,院民人人有责,违者批评教育,按价赔偿,追究责任。院民要妥善保管好私人物品,提倡现金委托院方会计代管,建立帐户、履行手续或证人票据为凭,确保私人财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