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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行动——确保农民工合同签订率达98%

2011-04-22 浏览次数:

    (记者  燕丽娟  通讯员  丁丽华)4月18日上午,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来到中丹集团,协助该企业为2900多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据了解,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市人社局从3月中旬至5月中旬在全市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

    据介绍,这次“春暖行动”将在推进劳动合同制度扩面上,重抓劳务派遣劳动者,重抓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重抓建筑业、造船业、制造业、服装业、住宿业和居民服务业,确保各类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进一步解决农民工“有劳动没合同,有合同没协商,有协商不平等”的问题,助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到企业活动,各乡镇人社所等单位专业人员采取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走进农民工集聚的车站、码头、街道(社区)、工业园区、企业、建筑、造船施工现场及各类就业服务机构,通过现场提供咨询、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册、设立法制专栏、开办专题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结合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覆盖行动,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企业,指导企业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帮助企业提升劳动合同管理水平;建立完善薪酬制度,加快构建欠薪保障长效机制,建立工资支付预警制度。

    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陈辉表示,将对不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对涉及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劳动争议案件,将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快速结案,切实维护争议双方特别是农民工的合同权益。

    除了促进劳动合同的签订外,市人社局还将围绕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报酬、督促企业组织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展开行动,主要包括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农民工工资;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做好农民工劳动保护工作;引导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福利设施,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