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卫生部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生效,室内公共场所将全面禁烟。上午,记者对我市部分公共场所禁烟情况进行了调查。 在市汽车站的候车大厅,禁止吸烟的提示牌随处可见,大多数乘客都能主动遵守这项规定。一些乘客告诉记者,公共场所应该全面禁烟,减少二手烟的危害。 不过,记者转了一圈,发现仍然有吸烟的情况存在。一位乘客刚刚点起了香烟,很快就有工作人员上前劝阻。作为我市人流量比较密集的公共场所,市汽车站配备了10多名专兼职禁烟劝导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紧接着,记者又来到我市一家小商品市场,发现多数市民已经有了较强的禁烟意识,市场经营者禁烟的责任意识也在不断增强。鑫都小商品市场楼层经理鞠晨介绍,市场有专门的禁烟队伍,劝阻顾客尽量不要在市场内抽烟。同时,市场内很多地方都明确标注了禁止吸烟的标志,市场一定会积极做好禁烟工作。 【新闻链接】公共场所的界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公共场所包括7大类28种场所,在以下场所全面禁止吸烟。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