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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情况调查

2011-05-06 浏览次数:

    (记者 燕丽娟)卫生部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5月1日实施,其中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而且明确了宾馆、酒吧、游艺厅等28个禁烟的公共场所。细则实施已有四天,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情况怎样呢?昨日,记者走访了车站、医院、餐馆等公共场所发现,各类人群对禁烟活动反应不一。

    车站:撤销吸烟区 烟民不习惯

    记者来到市长途汽车客运站,在那里,随处可见醒目的禁烟标志和宣传标语。虽然车站内人员密集,但很少有人吸烟。即使有个别乘客在候车室点了根烟,也立即遭到工作人员的劝阻。

    市长途汽车客运站副站长殷明介绍,汽车站内已经配备了4名专门的禁烟员,5月1日以后,车站内的吸烟室也不再为旅客提供吸烟场所,希望广大旅客理解,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

    在等车去上海的刘女士已有四个月身孕:“因为怀孕,平时特别注意避开吸烟的人,车站过往人员多,没禁烟的时候,候车厅很呛,现在好多了。”

    在记者采访时,候车已有一段时间的陈先生跟家人嘱咐了几声往车站外走去。陈先生是不是忍不住烟瘾出去吸烟?记者跟随其后,看到陈先生从车站出来一直走到车站外的路边旅客稀少的地方点了根烟。“禁烟活动能提高公共场所环境,是件好事,但要我们这些长期烟民立刻戒烟还是不太现实,我认为最好还是能设立一个公共吸烟区。”陈先生反映说。

    医院:禁烟初见成效

    根据卫生部等相关部门的要求,自去年5月31日起,我市医疗机构已经率先全面禁烟。记者在一些医院了解到,禁烟措施已经到位,禁烟工作已经初显成效。

    “先生,请你把烟熄掉,我们这里禁止吸烟。”在市人民医院,由导医、保洁员、保安等十几个工作人员组成的几组控烟巡查员,每天在医院内巡查,一旦发现有人吸烟,他们都会上前劝阻。医院各科室负责人还组成了监督管理组,对医院内部工作人员加强控烟管理和监督。记者了解到,一年多来,医院的禁烟行动已经得到了大多数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市人民医院负责人周国兴说,市人民医院早已将无烟医院建设纳入医院发展规划,在实施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戒烟宣传劝导、奖励处罚、巡查督促机制,积极发挥行业示范作用,努力营造控烟新风尚。

    据了解,早在2010年初,我市卫生系统就将禁烟工作纳入了主要工作内容。市卫生局机关工作人员率先禁烟,各医疗机构在大楼的主要入口等地设立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部分医院还开设了戒烟门诊。

    餐馆:“禁烟”与“揽客”两难

    “饭后一支烟,快活似神仙。”这句话被很多烟民奉为“生活真理”。餐馆、饭店是禁烟的重点场所,记者了解到,不少饭店对于公共场所禁烟规定非常赞成,也出台了一些管理措施。但也有不少饭店管理者认为,“禁烟令”要全面推行,仍有难度。

    “我们已经接到公共场所禁烟的通知,只要发现吸烟的客人,我们会用婉转的语气引导客人不要吸烟。”银光大酒店餐饮部经理曹小姐说。

    而事实上,在公共场所吸烟,很多人觉得习以为常:“吃饭喝酒不抽烟怎么行?”要想在这些地方实现真正的禁烟,恐怕不易。人们去这些地方就是休闲娱乐,“顾客是上帝”,要餐厅、歌舞厅为了禁烟去得罪顾客,也不太现实。

    曹小姐还表示了她的担忧,如果在大型的宴会上吸烟的人比较多,我们会尽力引导客人不要吸烟,但精力毕竟有限,不可能劝导到每一位吸烟的客人。

    政府:加大宣传力度  引导市民形成良好习惯

    自4月底以来,市卫生监督所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准备情况进行了普查,结果表明,部分公共场所已经做好准备,但部分场所还准备不足。

    新《细则》明确了卫生行政部门为执法主体,但没有明确制定处罚条款的禁止项目。市卫生部门表示,没有处罚条款可能影响操作性,但“明令控烟”既表明了政府控烟的决心,也昭示了政策导向。

    卫生部门认为,控烟不能完全依靠卫生部门,其进展需要形成全社会共识,只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一位公民了解并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形成良好习惯,才能有效控烟。同时还要有一个好的法律依据,细则出台虽说力度有限,但总算是进步。最后层面才是执法监督。有了社会共识和法律依据,卫生部门对不作为公共场所的监督才更为有效。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邵泓表示,这次修订实施的细则,表明了卫生部门积极履约控烟的决心,同时也表明一个政策导向,那就是国家关于禁烟控烟方面的措施,会逐步走向严格。我市将会加大宣传、监督力度,引导市民自觉形成良好习惯。

    【新闻链接】公共场所的界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公共场所包括7大类28种场所,在以下场所全面禁止吸烟。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评论】公共场所禁烟令的出台,会给控烟工作带来机遇,但凡事总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种种情况表明,公共场所禁烟同样需要一个过程,这项工作必须多管齐下。对于职能部门来说,尽早制定、完善禁烟法令,加大监督力度;对于普通市民来说,遇到公共场合抽烟,每个人都可以主动上前制止,让烟民自觉禁烟,这样,“禁烟令”才能得到真正的执行。我们期待全面禁烟令能够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