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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电动车实行“带牌销售”

2011-05-14 浏览次数:

    (记者  燕丽娟)电动车上牌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5月10日,记者走访发现,我市电动车销售商已经开始主动为客户办理牌照,实行了电动车“带牌销售”。

    家住市区的黄小姐在大庆路上的捷安特专卖店买了辆自行车式的电动车,正当黄小姐付完钱准备走人时,该店店长赵红玲叫住黄小姐,告知可以为她新买的电动车免费上牌照。赵红玲告诉记者,从4月19日开始,来他们店买电动车就可以免费上牌照,因为是新车,手续齐全,办牌照要比顾客在外面办理方便得多,这样不但给顾客带来方便,也给他们店做宣传。

    据了解,眼下我市共有电动车销售企业222家,月销售量达2276辆。为方便市民今后能够“一步到位”买到有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市公安交巡警大队与全市电动车经销商签订了《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协议》,根据经销单位的日销售量,向他们发放一定数量的牌照、证卡、档案袋和登记表,实行前结后领的领销制度。电动车带牌销售,为购买电动车的市民省去了自己上牌的事项,给他们提供了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