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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系统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

2011-05-14 浏览次数:

    (通讯员  张华明)为充分发挥教育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全力打造特色廉政文化建设品牌,我市教育系统积极响应市纪委号召,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了“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截止目前,共有17所学校申报了“泰兴市廉政文化示范点”。

    近年来,市教育系统以“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为抓手,通过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广大教师廉洁从教意识和广大学生敬廉崇廉的自觉性,廉政文化建设水平得到大面积提升。最近几年来,我市共有1所学校被评为“江苏省廉政文化示范点”、4所学校被评为“泰州市廉政文化示范点”。

    今年4月,根据市纪委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农村、医院”的“七进”工作要求,市教育纪工委、监察室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泰兴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从2011年起,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健全、活动正常、效果显著的学校,均可以申报“泰兴市廉政文化示范点”。“泰兴市廉政文化示范点”每年评选一次,采取单位申报和组织考评相结合的方法产生。每年4月份,由单位自行申报。10月份,市纪委将采取调阅资料、现场观摩等方式组织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单位在泰兴廉政网等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考评合格后,颁发“泰兴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奖牌及证书。在评选出的“泰兴市廉政文化示范点”中,每年将择优推荐参加“泰州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和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验收。对已命名的廉政文化示范点,在每年6月的廉政文化集中宣传月活动中,进行一次回头看,对气氛不浓、措施不力、效果较差,不符合相应等级示范点标准的,一次复验不合格提醒整改,两次复验不合格予以摘牌。凡有严重违反师德问题或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示范点一律予以摘牌,同时两年内取消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