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赵波)《泰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对全市“十二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谋划,是未来五年指导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制定其他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基本依据,是政府制定就业、保障、财政、投资、产业等经济社会政策的重要依据。《纲要》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各乡镇、园区、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纲要》就规划组织实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要加强和改善经济调节。一是保持投资稳定增长。着力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将发展模式从“十一五”时期注重投资拉动向投资和创新双轮驱动转变。重点优化投资结构,提高科技创新水平,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继续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加大对高效规模农业投入;高度重视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鼓励民间投资。二是提高经济组织水平。把握政策方向,强化增量导向、科技导向、集约导向和民生导向,进一步制订和落实扶持企业发展、创业的各项政策,提升经济调节能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协调市场主体利益、提高市场配置效率的功能。加大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力度,采取挂钩、蹲点和定期上门等形式,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困难。三是推动形成主体功能分区。制订一系列配套政策推动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的国土空间格局。在财政政策上,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加入主体功能区因素,加大对适度开发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强该区域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在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上,区别不同的主体功能定位,明确不同的支持方向,实行有保有压。土地政策上,在优化开发区域,严格限制建设用地数量的增加,着力提高土地产出效率;在重点开发区域,适当扩大生产和生活用地的规模,保障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引导产业集中集群发展;在适度开发区域,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扩大,支持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优势特色产业用地,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对各级干部实行科学的绩效评价。在优化开发区域,实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先的绩效评价,强化对经济结构、资源消耗、环境保护、自主创新以及外来人口公共服务覆盖面等的评价,弱化对经济增长速度、招商引资、出口等的评价。在重点开发区域,实行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优先的绩效评价,综合评价经济增长、环境保护以及外来人口公共服务覆盖面等,突出承接产业和人口转移方面的考核。在适度开发区域,实行农业发展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要强化对现代农业、生态保护、集镇和新农村建设的评价,弱化对工业化相关经济指标的考核。 要健全规划实施机制。一是健全规划体系。完善科技、教育、卫生、产业、交通、环保等重点专项规划,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形成功能清晰、衔接协调、统一完整的规划体系。二是落实规划内容。建立健全市委、市政府领导机制及市领导挂钩责任机制和各乡镇、园区、部门间的联动协作机制,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市政府将把“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逐条分解到年度,落实到部门,以年度计划的执行来推动五年规划的实施,以部门任务的完成来保证总体规划的推进。三是做好规划宣传。市发展和改革部门要面向社会、面向大众,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十二五”规划,充分展示规划的内容,使本规划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关心规划、自觉参与和监督规划实施的浓厚氛围。四是加强跟踪监测。市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对规划实施情况和各部门承担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特别要加强对重要发展目标和难点目标的监测,对战略重点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对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并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必要时由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当国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重要原因,使实际经济运行、社会发展与规划目标发生较大偏离时,市政府将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五是实施中期评估。市政府将于“十二五”中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主要评估重要目标的完成情况、战略重点的实施情况、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措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