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下午,市人民法院联合河失镇政府,依法取缔了一非法幼儿园。 据了解,自2008年秋学期起,河失镇失迷巷居委会村民张某就在家里私自办起幼儿园,先后招收100多名幼儿。根据规定,新办幼儿园应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注册,园舍设备、人员配备须满足相应要求。 2010年7月,市教育局对张某的非法办园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园。张某不服,先后向泰兴、泰州两级法院提起诉讼,均被驳回。河失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多次上门说服教育,但张某均不予理睬。6月1日下午,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取缔了张某的非法幼儿园,并没收了所有课桌椅及其他办学用具。河失镇政府表示,将按照家长自愿、就近安排的原则,妥善安排好在该园入学的幼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