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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泰兴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国共产党泰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06-29 浏览次数:

中国共产党泰兴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国共产党泰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6月28日中国共产党泰兴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泰兴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审议并批准方捷同志代表中国共产党泰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组织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迈出新步伐,为“学赶苏南、跨越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大会指出,推进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保持反腐倡廉正确方向;必须坚持改革推动、创新引领,有效增强反腐倡廉工作活力;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切实巩固反腐倡廉群众基础;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不断提升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

    大会明确,今后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大会要求,今后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服务发展大局,保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深化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突出源头治理,加快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执纪为民,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自觉履职尽责,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在市委领导下,同心同德,开拓创新,扎实进取,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