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6月30日上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鼓楼广场举行了《社会保险法》宣传活动。 上午9时左右,市人社局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农村劳动力培训、信访接待等十多个科室工作人员来到现场,为广大市民释疑解惑。 据介绍,《社会保险法》把城乡各类劳动者和居民分别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类别,使全体人民在养老、医疗等方面都有了基本保障。同时确立了广覆盖、可转移、可衔接的社会保险制度,破除了阻碍各类人才自由流动、劳动者在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科长陈东升介绍,《社会保险法》的主要亮点包括:养老、医疗保险可以在全国转移;缴费不足15年的可延期进行缴费;首次把农民保险以法律的形式纳入保险体系;对退休职工不再交纳医疗保险的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失业职工不再为医疗保险所困惑。 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即将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和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意识,市人社局还通过编印宣传资料、开设宣传专栏、网站专题、专家讲座等途径广泛开展宣传。截至目前,人社局已经举办广场、社区专场宣传活动数十场,发放《社会保险法》宣传资料数千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