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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局: 争创一流业绩 助推“三个共创”

2011-07-11 浏览次数:
    (记者 张宏伟 特约记者 蒋俊)“确保项目审批速度、上争指标总量、项目点供个数和土地出让收益在泰州第一,年内成为‘土地执法模范市’创建先进单位。”近日,在市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动员会上,市国土局局长刘国成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努力工作,力争一流业绩,服务“三个共创”。

    今年以来,国土资源系统瞄准“领先苏中、再创辉煌”目标,着力做好国土资源工作。上争用地指标总量较去年同期大幅上涨,裕廊化工等4个重大项目获取点供指标1343亩;土地整治有力推进,42个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基本完成,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正在抓紧实施;上市出让土地21宗1001.55亩,土地出让金8.28亿元。

    刘国成表示,将紧紧围绕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三个共创”奋斗目标,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保障民生作为“第一追求”,把锐意创新作为“第一动力”,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进一步发挥国土资源的保障和支撑作用。

    转变观念,执政为民。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变“重办事轻服务”为“在服务中体现办事”;变“不能办”为“怎么办”;在绩效评价上,从“主管部门说了算”向“服务对象说了算”转变。围绕方便、服务群众,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制定措施,改进工作。

    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审批流程做到报件最少、程序最简、周期最短、收费最低。坚持严格、规范和文明执法,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行为,坚决守住耕地红线。转变作风,务求实效。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规范行政行为,以方便、快捷、高效、为民为准则完善工作运行程序。健全并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内控机制,真正做到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转变方式,政务公开。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和办事结果,做到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社会普遍关注的规划调整、土地整治项目确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事项,一律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扩大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国土资源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