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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发文 做好市、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

2011-07-18 浏览次数:

    (记者 叶余华 特约记者 张友生)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工委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市、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的意见》,要求各乡镇人大主席团、济川街道人大工委、市各人大代表小组认真核查已述职和未述职代表情况,制订好今年人大代表述职工作计划。

    2008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扎实抓好“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深入开展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激发了人大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为了进一步推进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根据2008年《关于开展市、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意见》精神,按照“本届内所有市、乡(镇)人大代表至少向原选区选民述职一次”的规定,通知要求今年内必须全面完成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任务。

    市、乡(镇)两级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市各人大代表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全体市下派代表都必须到原选区向选民述职。市四套班子负责人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述职由市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与11月份开展的市人大代表“统一接待选民日”活动同步进行。其余尚未述职的市下派人大代表和其他市、乡(镇)人大代表的述职由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市各人大代表小组组织实施,述职时间由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和市各人大代表小组确定,均必须在8月底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