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黄曲斌 王静)7月28日下午,泰兴警方依法对姜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吴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接到拘留通知书的两人后悔不已:无证驾驶本不该,一时的逞强好胜更是让自己锒铛入狱。 安徽籍姜某自己办了驾驶员培训点,7月24日上午6时许,姜某送学员吴某到泰兴某驾校考试,在明知吴某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将牌号为苏MQW0××的桑塔纳轿车交与其驾驶。当吴某驾驶该车行驶至江平路与大庆西路叉口处时,被城区中队民警殷留伍拦下检查,检查发现吴某无证驾驶后,责令其下车接受询问。可当吴某刚刚下车,姜某迅速从副驾驶位置窜到驾驶员位置,并发动车辆,驾车冲撞交警殷留伍、协管员侯勇闯岗逃逸,将协管员侯勇拖行10余米,致其摔倒后继续沿江平路向北逃跑,后被接到设卡拦截通知的开发区中队交警截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