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蔡艳 通讯员 张敏)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了ADR监测培训班,就新办法、基层用户网络在线报告及上报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的规范填写等内容,对全市38家医疗机构、3家药品批发企业及部分药品零售企业的负责人和监测人员进行了培训。 何为“ADR” 近年来,鱼腥草注射液事件、刺五加事件等问题的出现,让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ADR”。“ADR”,是Adverse Drug Reaction的缩写,意思是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记者了解到,根据发生原因和临床特征,药品不良反应可分为药物副作用、毒性反应、变态反应、特异质反应、继发性反应、后遗效应、停药反应等。 “ADR”发生的原因 不良反应的诱发,既有药物的原因,又有药物外的因素。药物的因素,包括药物本身的药理作用,药物生产储存过程中产生的杂质、辅料和添加剂,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相同药物成分、不同剂型,体内吸收程度不同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等。药物不良反应是客观存在的,并具有一定的自然发生率。所谓“是药三分毒”,任何药物在治疗疾病的同时都有可能发生不良反应。 药物外的因素,包括机体因素和其他因素。人类机体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人的种族、性别、年龄、用药者生理病理状态改变、个体敏感性不同或遗传因素引起先天性代谢异常等都是诱发不良反应的因素。同时,饮食、环境因素也会诱发不良反应。用药剂量过大、不合理的联合用药也会诱发不良反应。 我市ADR监测现状 “ADR”的发生,需要有关单位和部门加强监管,重视对“ADR”的上报和监测。据悉,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直重视ADR监测体系的建设。目前,我市参与ADR监测的主要是医院和部分医疗机构。2010年,我市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共657份。 此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计划通过这次培训,将全市的医疗机构纳入ADR监测体系中,进一步强化和完善ADR监测体系的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