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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2011-08-09 浏览次数:

    8月9日上午,我市召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培训会,传达落实省、泰州市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荣华出席会议。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各项改革,在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等方面取得了初步进展,事业单位改革迈出了可喜步伐。但由于种种原因,现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模式,已明显滞后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和要求。

    刘荣华指出,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是创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制的重要基础,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其核心是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

    刘荣华要求各乡镇(街道)、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加强领导,坚持把握政策制度内涵,做到岗位类别创新,岗位等级创新,管理权限创新和分配制度创新;要坚持收入分配和人员聘用制度相配套,将实施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同步推进,与目前正在推进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相配套;要坚持衔接好现行管理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先入轨、后完善”的原则,把握好实施范围、结构比例、岗位条件等重点问题,从全局出发,使绝大多数工作人员先进入岗位,确保面上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本单位岗位设置符合需求、科学有效。

    【政策解读】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本月起到今年12月底,我市将分动员部署和学习培训、岗位设置方案上报核准、岗位设置组织实施、验收认定和总结四个阶段,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据了解,此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单位范围为: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和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上述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已经批准列入改制转企的事业单位和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岗位设置管理。

    我市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其中管理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六至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处级副职至办事员分别对应六到十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各岗位间结构比例:一是岗位总量和不同类别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即管理型单位的管理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5%,专业技术型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后勤服务型单位的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5%。二是同类岗位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列入领导职数管理的领导岗位,按机构编制部门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类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按1∶3∶6控制。工勤技能类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5%。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晋级都需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