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天要价,迟迟不肯搬迁,导致市重点工程难以推进,影响更多人的出行。8月22日下午,经过上级部门核准,市人民法院对延陵桥北侧的蔡某房屋进行了司法强拆。这是国务院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以后,我市启动的首例司法强拆。 8月22日下午,在济川街道、公安、城管等多个部门的配合下,市人民法院法警进入了蔡某位于商井村迎幸组20号的房屋中,在市公证处公证员的监督下,将蔡某屋内的物品逐一清点,清理出现场。 据了解,蔡某家的房屋位于规划建设中的长征路北延地块上,该地块于2009年开始动迁,虽经济川街道、商井村、住建局等多个部门三番五次上门做工作,但蔡某一直漫天要价、拒不履行相关法律义务。由于蔡某的无理要求,直接影响了延陵桥施工进展,导致桥梁北侧引桥施工受阻,不能按期交付施工,影响城市交通建设。 市人民法院7月13日裁定,要求蔡某在7月18日前自行搬迁,但直至8月22日下午,蔡某仍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拆除现场,伴随着一声声巨响,蔡某的房屋被司法强拆。 【短评】拆迁户需增强社会责任感 延陵桥是我市贯穿城区南北的主要干线桥梁之一,加之迎幸桥被撞而拆除,延陵桥能不能及时贯通,直接关系到南北交通和市民出行。由于蔡某的不合理要求,拒不履行搬迁义务,直接影响到桥梁施工进展,造成一户独挡、万人莫行的局面。蔡某最终被司法强拆。 纵观近年来的城市改造建设,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市民居住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城市拆迁惠民政策得到了广大市民认可和响应,绝大多数市民体现了大局意识、社会意识和发展意识。但在个别地块上,也有一些人私心太强,为了一己私利,不顾社会公众的利益,拒不搬迁,影响新建房屋建设和社会公益项目的进展。 合理的诉求要坚持,政府也会在依法、阳光、和谐的框架下予以支持;但对于漫天要价甚至无理取闹,政府坚决不会允许这样的行为发生。因为这种行为,侵占了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虽然国务院已经取消了行政强拆,但相关职能部门可以依法申请司法强拆,用法律来维护社会公正。因此。拆迁户也需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共同维护社会和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