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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扩面950名

2011-09-05 浏览次数:

    五保供养工作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自2011年7月1日起,我市新增950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对象。

    这次新增对象主要是本市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残疾人或者未满16周岁的农村居民,既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收养能力,且没有享受任何保障的人员。与此前相比,这次新增五保供养对象的变化在于将年龄放宽,即由原来的70周岁以上放宽到65周岁以上,这样一来,将新增五保供养对象950名。

    市民政局社救科科长叶斌告诉记者,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农村五保对象4701人,年供养经费1596万元。

    据了解,这次五保供养资金总量的25%将由乡镇(街道)配套。新增五保供养对象是市委、市政府保障民生、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的重要举措,直接关系着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相关部门和乡镇将足额落实到位,实行专户管理,社会化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