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周晓峰)近年来,市法院车队注重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增强安全责任。 车队每月召开驾驶员例会,组织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警车管理一系列规定,明确不准转借警车及牌证、不准乱鸣警笛、不准使用警车参与婚丧嫁娶活动和出入娱乐场所等“八不准”规定,将 “八不准” 卡片印发至每一名驾驶员。同时还明确规定驾驶员与用车人要相互监督,驾驶员对用车人在用车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且定期进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筑牢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线,确保了全院车辆行驶安全畅通。多年来,市法院未发生一起重大责任交通安全事故,车辆维修费在全市最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