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孙春明)根据《关于做好社会事业口扩内需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泰发改发[2011]451号)文件精神,市发改委积极会同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及早做好社会事业口扩内需项目的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这次扩内需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涉及我市已完工的7个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依据《江苏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苏发改法规发[2007]1591号)精神,各项目实施单位在完成质量、消防、档案以及决算审计四个方面的单项验收后,向市发改委提出竣工验收书面申请,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将在9月底前完成。 受省、市发改委委托,本次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由我市发改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代表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召开竣工验收会议进行验收。泰州市发改委将对部分项目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