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泰兴新闻》报道了永大逸景园居民怀疑在小区内建立基站之事。那么,情况究竟如何呢?记者继续进行了调查。 由于永大逸景园小区的物业拒绝采访,记者来到了永大物业总公司,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建移动天线的时候在小区里贴过公告,大部分业主应该都知道的。至于有没有辐射,移动公司自然会有一个答复。 但是在物业公司,记者没有看到当时在永大逸景园小区公告的留样或资料。在小区采访时,业主也称不知道此事,物业也提供不出设备的入网许可证及信号发射设备的技术参数报告。中国移动公司泰兴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说,这是属于正常的公共设施,正常小区里面是不建的。为什么进小区?就是因为这个小区有用户投诉。有两个以上的用户投诉,他们就会考虑去安装。 移动公司以接受采访需要得到上级部门的许可为由,谢绝了记者的继续采访。其实,高高的天线矗立在门外,作为普通人难免犯嘀咕。这种自我保护意识可以理解,大家都希望生活环境更加环保安全。但是如何科学地认识辐射,运营商以及主管部门需要做更多的工作。 博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戴晓天认为,安装移动接受器,总体来说是一项利民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备,应当事先通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使用人。 也就是说,移动公司应该在告知业主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安装。戴晓天介绍,《物权法》同时规定: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有关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所以,移动公司应当充分与业主协商,在尽量与业主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安装。 通信事业要发展,市民权益也要保障。记者认为,只有双方加强沟通,才能把好事办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