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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笔道路救助垫付金发放

2011-09-21 浏览次数:

  一名老农驾驶三轮车往市区的路上遭遇车祸,身受重伤,而肇事者家庭又比较困难,无力承担救治费用。9月20日,受害者家属领到了一万多元的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垫付金,这也是救助基金成立以来,我市垫付的首笔资金。

  9月20日下午,河失镇的朱新林来到市交巡警大队新区中队,从道路救助服务办公室负责人手中拿到了12397.48元的救助资金。

  今年8月24日,朱新林的父亲驾驶人力三轮车来到市区立交桥时,被同一方向行驶的轿车撞上,导致骨折、血胸等多处重伤,情况十分危急。办案民警了解到肇事者和受害者家庭经济都比较困难,无力交付抢救费用,他们初步认定这个案子符合江苏省道路救助基金垫付条件。

  市人民医院接到工作联系函后,立即敞开绿色通道对受害者进行抢救。同时,紫金保险公司泰州路救办的工作人员也迅速开展了材料收集工作,向省救助基金提交申请。两个星期不到的时间,就得到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