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朱家宏)日前,黄桥镇召开创建土地管理模范镇推进会暨纠治违法用地专题会议,与67个村(居)党组织书记签订《纠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责任状》,确保辖区内不发生一例土地违法案件。 会议针对上半年部分村(居)违法用地有禁不止、个人建房秩序紊乱、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盲目发展养殖项目等不良现象,从源头抓起,强化村(居)违法用地监管责任,镇政府在年初落实创建工作考核措施的基础上,成立纠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责任考核奖赔机制,明确各村(居)负责人既是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纠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形成上下统一、协调有力的组织体系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络。 责任考核以责任人提供保证金的办法实施奖赔,镇区规划区内的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或分管国土工作的负责人,每人缴纳10000元责任保证金,非镇区规划区内的村(居)党(总)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或分管国土工作的负责人,每人缴纳6000元责任保证金。所有责任保证金统一缴入镇财政专户。镇纠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村(居)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每月通报一次,作为年终考核奖惩的依据。凡全年考核未出现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村(居),镇政府按缴纳的责任保证金按1:1奖给各责任人;全年考核出现三起以上的违法用地,或发生1起违法用地由镇处理的,每起扣除责任保证金的10%。全年出现三起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的,或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出现一起违法建设的,一票否决;违法建设或违法用地在镇处理的过程中,村(社区)不积极配合的,发现一次,一票否决。凡出现一票否决的村(社区),责任保证金全部扣除。对非法占用、破坏基本农田的另外追究纪律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黄桥国土分局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在加强法制宣传、优化用地服务的同时,坚持每月8次巡查,加大用地巡查力度,监察中队与政府组建的8人专业巡查队伍协同作战,突出重点巡查和错时巡查,特别是主干道路、重点时段、重点工程范围内的巡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对违法用地的源头监控,为实现全镇“零违建”的目标奠定扎实基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