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宏飞 特约记者 吴明)随着市委、市政府《关于鼓励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意见》的出台,市服务业发展局快速组织专门人员收集整理相关扶持政策,并将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纳入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与产业规划、项目引进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为企业做好各项协调工作。 “《意见》的出台,旨在加快推进全市工业企业主辅分离步伐,促进企业主导业务做专做大做强,研发、物流、技术服务、后勤等生产性服务项目快速发展,提高服务业在GDP中的比重。”市服务业发展局副局长杨万荣介绍,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后,可享受财政、税收以及水、电、气价格等方面的扶持和优惠。 税收扶持实惠明显 “除政策因素外,分离后税负如高于上年度同口径原税负,高出部分三年内由财政给予补助。”杨万荣说,凡工业企业分离的属营业税征收对象的服务业企业(不包括物流企业),自营业后的两个年度内,入库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市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从第三个经营年度起的三年内,其入库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分别由市财政按50%、30%、30%奖励。 分离后新设立的科技服务企业,其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免征营业税。对企业符合条件的年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对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工业企业分离后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费、电费、燃气费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费、电费、燃气费、房屋租金后作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对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房专项维修基金不计征营业税。 财政奖励份额加大 “工业企业将自建的专用码头裂变组建成独立的物流公司,五年内对社会开展经营服务所缴纳的营业税,由市财政按地方留成的40%给予奖励。”杨万荣说。 对工业企业将服务项目外包给在本市注册的服务业企业(属营业税征收对象),且年开票纳税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按服务业企业开票额的1%奖励给工业企业。 “对‘一区四园’、乡镇(街道)推进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后相关企业所缴营业税实行考核奖励。”杨万荣说,从2011年起,工业企业分离组建的服务业企业所征收的营业税,总额200万元至300万元(含300万元,下同)的奖励3%,300万元(不含300万元,下同)至500万元的奖5%,500万元至800万元的奖8%,800万元以上的奖10%。此项奖励由市服务业发展局会同财政、税务部门考核后在市服务业引导资金中支出。 其他政策优惠多多 “对工业企业裂变分离出的产品销售公司,不重复征收地方规费。”杨万荣介绍,工业企业通过裂变重组,分离组建服务企业的过程中,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车辆所有权以及其它资产过户时,符合法定条件的,应缴纳的契税由市财政按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奖励,除上缴市以上的费用外,其它仅收工本费、登记费。 同时,工业企业分离后新设立的服务业企业水、电、气等价格,原则上享受原工业企业同等待遇,但不包括洗浴、洗车等特种行业。 “我们将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意义,提高社会各界的认识。”杨万荣表示,将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政策的辅导和落实力度,发挥各种政策在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中的综合效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