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叶文军)近日,市财政局被省财政厅表彰为全省“法治财政建设先进单位”。 近年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泰兴市法治财政建设考核指标》、《泰兴市法治财政建设目标考核办法》等文件,明确了法治财政建设的工作要求,切实有效地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市财政局在深入开展财政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创新管理体制和服务方式的同时,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等各项财政业务工作方面按法治财政的要求做了大量工作。经过省财政厅检查组现场检查、省统计局城调队民主测评、省财政厅各业务处室专业评价等三个层面的考核验收,市财政局顺利通过考核,被评为全省“法治财政建设先进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