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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公共资源沐浴阳光——聚焦我市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方式改革

2011-10-11 来源:今日泰兴 浏览次数:

  (记者 韩登军 特约记者 王新军 燕东峰)村里的工程到底让谁干,集体的资产究竟怎么管理,办实事应该花费多少钱?诸如此类的具体问题,是村民一直关心的热点。如果违规处置、私下交易、暗箱操作等,将引发众多的矛盾纠纷,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往往让乡镇、村组干部伤脑筋。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2009年,我市在率先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全市实施了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方式的改革,让公共资源交易在阳光下进行。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方捷介绍,两年来,全市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实施交易项目525个,通过市场化运作,节约资金或资产增值6361.3万元,全市有关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的信访明显下降。

  平台,让公共资源公开亮相

  【讲述】作为我市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方式改革最早的试点乡镇,济川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张国民介绍:“我们有的村组、社区拥有的资产有上千万元。2009年,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转以来,我们按照统一交易平台、统一进场范围、统一交易程序和统一监督管理‘四个统一’的要求,实现了公共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到目前为止,涉及各种建设工程的交易项目事项116项,交易总额达5653万元,为政府节约资金1023万元,节支率达21%以上。”

  黄桥镇负责城建服务业工作的副镇长叶光建告诉记者:“今年7月8日上午,我镇对镇区定慧集中安置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实行了现场招投标,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镇房管所牵头,镇纪检、审计、财政、司法、供电、供水、环卫、城管、电信等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安置区的8名拆迁户代表也应邀参加。安佳、祥禾、济川3家物业公司参加选聘,经过综合打分最后确定了一家物业公司。”

  【措施】从2009年起,我市组建了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由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兼任交易中心主任,并指定一名同志负责交易中心日常工作。交易中心主要履行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服务职能,具体包括:项目交易的备案审查、告知、登记、招标信息发布、招标报名、收缴投标保证金、发布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投标文件签收、开标、评标、定标、中标或成交公示、签发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招投标材料归档、调解交易各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等。

  同时,明确规定,凡乡镇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以及村组、社区涉及国有、集体资产资金投入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土地交易、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等项目,除按规定必须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以外的项目,都必须进入交易中心统一交易、规范运作、集中监管。

  竞争,让公共资源提升效益

  【讲述】60多岁的分界镇开绿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顾兴礼谈起公共资源交易一事,感到非常满意,“去年,我村实施了近4公里的道路建设项目,通过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作,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实施公开竞标,在保证路道质量的前提下,工程总造价节约了4万元。后来,我们把工程实施情况向群众公示。”

  据该镇分管这项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叶新全介绍,2010年,分界镇实现了公共资源共享,增加了综合效益。一是增收,在拍卖性的资源上,如房产、经营权等资源,通过公开竞拍达到资源收益的最大化。二是节支,在财政支付类的交易项目中,如物品的采购、工程项目的建设等,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通过降低成本以达到节支。去年,全镇在竞价出租、出让谈判中为出租方增加了近20万元的收入;在竞价建设项目中,为建设方减少支出近80万元。

  黄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徐明华直接参与公开资源交易活动,“交易中心成立的2009年,就有6个项目进行了交易。今年,国有资产横巷职业中学拆迁,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起初内部确定的最低价是每平方米28元,18家具有专业资质的拆迁公司来报名,15家参加竞价,最后达到每平方米68.3元,残值收入增加了每平方米40多元。”

  张陈村党总支书记丁金成深有体会:“通过纳入交易中心招租后,集体资产得到了增值。我村的建材预制厂,倒闭多年,2009年10月20日,向社会公开招租,共有土地8.45亩。我们计划每年租金4000元,租期10年。公开招租后,租金达到每年4500元。”

  【措施】我市在把公开招标作为公共资源交易主要方式的同时,把拍卖、挂牌出让、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市场询价等交易方式作为有益的补充。针对特定情形下的特殊要求,慎重选择最适合交易活动进行、最有利于公共资源效益最大化的方式进行交易。

  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集中交易,既改变了“行政许可”方式下,公共资源被少数单位和个人无偿或支付很少费用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状况,也解决了分散招标拍卖开支过大,财政收入增加效果不够明显的问题。

  监管,让公共资源堵住“黑洞”

  【讲述】黄桥镇纪委副书记钱萍一边翻看笔记本一边说:“去年6月,我镇吴韩村道路建设2000米,最初的报价是每平方米67元,后来降到每平方米45.3元。分界、姚王和黄桥的三家建筑队参加竞标。我婉言回绝老家姚王一家建筑队让我帮忙的恳求。最后,分界一家中标。后来这个村的两条900米和1000米的道路都采用了这种方法。”

  黄桥镇的海顾村党总支书记顾雪琴起初想不通,“经村委会和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吸引能人投资,准备建造占地4亩的农民休闲广场。好不容易让能人投资,却让他人来建,情理上说不过去。后来听镇交易中心的同志讲解后,我和投资人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乐意将项目报到交易中心实施。”

  分界镇耿厂村的原村妇代会主任王兰凤主动要求参加听证村庄道路的招投标。她认为:“这样公平公正,少说了多少闲话,让干部也洗清了身子。”

  曲霞镇戴窑村村委会主任沙爱波认为:“公共资源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事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征求相关专家的意见。事中,进交易中心交易监督是否按交易规则办事。事后,对已实施的项目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进行测评打分验收。全程监督,提高交易的廉洁度。给广大群众一个明白,还经办的干部一个清白,这个办法好。”

  他讲述这样一件事:村里的七圩路全长1100米,经交易中心交易后,总投资节省了6万元。但本村一老板在参加招标时因未中标而从中挑剔,镇纪委通过显示工程督查纪录,请他实地检查,使他口服心服。几年来,凡进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竣工后,没有发生一起因速度或质量问题而上访的现象。

  【措施】交易中心实行管办分离和监管分离,交易监管从专门机构重在交易过程监督向形成多层次监督体系、强化后续监督拓展。在监督主体上,除专门机构的监督外,还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中聘请监督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信访接待等方式进行监督,与主管部门的业务监管、纪检监察部门的执纪监管共同组成全方位、多渠道的综合监管体系。在监督重点上,把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公共资源项目,以及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收益处置情况等作为监管重点。在监督价值取向上,不把追求经济效益作为唯一价值取向,不是一“交”了之,而是着力加强对交易后履约情况,尤其是工程施工过程、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方面的监管,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和投诉的问题,协调利益关系,防范和化解负面影响。

  在现有交易项目的基础上,我市将扩大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的范围,对依附于市政公用事业及设施的经营性项目,非经营性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管理项目,文化、体育、教育、卫生、会展等行业的特许经营或专营性项目和非生产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和服务采购等项目,纳入公共交易中心。

  公共资源管理的出路在公开

  为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正开放、竞争有序、服务到位、监管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新体制,有效防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失监、监督失控,2009年3月起,我市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推行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方式的改革。 这一改革,讲效益、促公平、防腐败,充分彰显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方式改革综合效应。 其实,这一改革的关键之处和“生命力”,在于“公开”,实行了全程“阳光运作”、“阳光监管”。

  公开导入市场竞争机制,改变了过去公共资源被少数单位和个人无偿或支付很少费用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状况,也解决了分散招标拍卖开支过大,财政收入增加效果不够明显的问题。

  公开、规范交易流程,促进了公平竞争。公共资源交易方式的改革通过制度设计、流程再造,有效杜绝了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直接发包、明招暗定、化整为零、肢解发包以及以行贿方式骗取中标等弄虚作假、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有效促进了市场公平竞争。

  阳光运作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源头防腐。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运作,使政府从“管不了、管不好”的微观事务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放在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将职能逐步转到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同时,使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交易的招法“失灵”了,避免了镇村干部因过多审批审核或过度参与交易而引发的腐败问题。

  可见,公共资源管理的出路贵在公开,这是解决管理缺位的需要,也是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在乡镇深入开展和社会稳定、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