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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公民道德建设月

2011-10-12 来源:今日泰兴 浏览次数:

  (记者 马宏飞)今年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十周年。为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自即日起至10月底,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1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

  此次活动的目的,主要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以建设幸福美好新泰兴为主旋律,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公民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市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学赶苏南、跨越发展”凝聚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为确保活动取得实质性效果,市委宣传部要求各乡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切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月”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着重抓好深化文明城市创建、选树宣讲先进典型、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开展社会志愿服务、 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文明机关创建、深入开展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深化城乡文明共建等活动,将活动成效作为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载体。同时,在实效性、参与性、吸引力上下工夫,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辟群众便于接受的渠道,搭建群众乐于参与的平台,广泛吸引群众参与,使广大干部群众在参与中受教育,在活动中提高道德素质。把统一组织活动与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结合起来,把活动延伸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延伸到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社会阶层、新社会群体,使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各行各业、深入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