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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查处四起无证经营角膜接触镜案

2011-10-18 浏览次数:

    为保证广大在校学生配镜安全,前一阶段,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集中检查了城区及近郊学校周边的眼镜店,发现有4家眼镜店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违法经营医疗器械角膜接触镜(即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对所经营的产品进行先行保存登记。

    无证经营角膜接触镜不仅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并且存在许多安全隐患。经营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必须配备专业的眼科医师和中级以上验光员,必须具备镜片箱组、电脑验光仪、裂隙灯、曲率计等设备,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方可经营。这4家企业未经合法许可,擅自经营经营角膜接触镜,违法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而且既没有配备质量管理人员,也没有建立质量管理制度,有的企业连起码的设备裂隙灯、曲率计等都没有,虽然其所经营的均为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但却无法保障所验配隐形眼镜的效果。

    目前,这4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