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宏飞)自即日起,2011年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开始发放。发放范围和标准为:对0~14周岁(1998年1月1日后出生)以内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年发放20元的奖励金。
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筹集和安排资金,确保2011年12月31日前将辖区内所有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奖励金全部发放到位。同时,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收集、保管好奖励金发放资料。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