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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新农合 惠及老百姓——访市卫生局预防保健科科长谭晓征

2011-10-22 浏览次数:

    (记者 耿凤  通讯员 陆冲)新农合在我市实施已有16个年头,这项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是如何运作的?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是如何化解的?近期内有无新的规定要求,记者就百姓关注的热门话题,采访了市卫生局预防保健科科长谭晓征。

    记者:我市新农合实施情况如何?

    谭晓征:我市1995年就开始试点了,当时还不叫新农合,正式开展新农合,是在2004年,当时个人筹资15元/人,政府补助15元/人,今年已经达到个人筹资40元/人,政府补助200元/人。每年最高限额80000元,住院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75%,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35%,门诊每人统筹100元,按门诊费用的30%报销;考虑到慢性病的特殊性,我们也有一些额外的补助,比如糖尿病、甲亢、肾功能不全等,每年可凭医院发票报销最多8000元;对于低保、无保、伤残军人,由政府统一缴费,报销比例可达到90%;对于外来务工者,居住满半年以上即可参保。总的来说,我市新农合参合率为99.83%。还有0.17%可能是当时本人不在家,或者长期在外工作的,没有统计到。

    记者:在新农合实施过程中遇到了哪些问题?

    谭晓征:问题是有的,一是与我们本身的发展水平有关。泰兴属于苏中地区,经济相对不是很发达,导致筹资标准比较低。二是基层医院压力比较大。现在实行新农合后,药物按基本目录,达到药物零差价,基层医院的收入来自三方面:基本药物目录的综合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专项资金、医疗服务收入,国家对这些乡镇医院的补助还不是很到位,医院本身承担创收任务,是医院目前压力比较大的原因。

    记者:作为一个新农合的监管机构,如何监控医院的正规合法运行,不随便乱抬服务费、检查费、杜绝“药价低了、服务诊疗费抬高”的现象?

    谭晓征:对这方面我们一直在监管。实行电子档案,我们通过网络查看病人的病历和医药费用,看所有的辅助检查是否有意义,是否必须,如果超过300元的,会进行限费,如果做不合理的检查,会扣费。另一方面,我们严格控制用药,做到合理用药,今年卫生部新出台的抗生素分类分级管理目录,旨在严格控制用药,消除“以药养医”的现象。

    记者:新农合实施以后,医院在人、财、物方面有哪些改变?

    谭晓征:一是硬件环境改善,医院进行了危重房翻新,医疗设备层次提高了,技术提高了,诊断水平提高了。二是人才的引进。2004年开始,按医院操作计划,乡镇医院人数绝对值很少,基本不进人。但为了防止知识的老化,有效推进知识技术的更新换代,政府也制定了一些政策,提出了30%的年工资,作为继续教育资金,用于培训教育。

    记者:“看病难,看病贵”是百姓反映的一大民生问题,您对这个问题是怎么看的?

    谭晓征:这个问题也不是很容易解决的,但是新农合政策已经有一定的措施,增加一级,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起付线乡镇卫生院300元/人,二级医院500元/人,三级医院800元/人。

    记者:新农合今后发展趋势如何?

    谭晓征:到2012年,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10%,分别为85%,65%,45%,门诊费用每人限报150元,医院也要更加规范地运行,尽可能提高报销的筹资标准。人大代表曾提出过大病保险,交通意外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结合,但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