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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柔性进企”管理办法出台 鼓励教授博士留企工作

2011-10-30 浏览次数:

    (记者 马宏飞 特约记者 肖春华)10月25日,《泰兴市“教授博士柔性进企业”暂行管理办法》出台,推动教授博士柔性进企业活动的长效管理,有效激发挂职教授博士的智力创新,推进产学研合作有效拓展。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省委组织部从全国高校选派教授、博士生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高校教师到本市以挂职的形式与企业开展合作。根据《办法》,挂职岗位一般为企业副总工程师、技术顾问、总经理助理、技术(研发)中心主任助理、项目经理等。挂职期限一般为一年,挂职期间在挂职企业的实际工作时间累积不少于90个工作日。

    挂职企业的教授博士的职责和任务主要是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当好参谋助手,积极开展科研、指导、咨询等科技服务工作,协助企业培养科研和管理等方面人才;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帮助企业解决1~2个技术难题,围绕选定的合作项目,与企业科研人员共同开展产品研发、技术攻关;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进校企科技项目合作,引荐挂职企业到所在高校对接走访不少于2次,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和科技成果一般不少于2项。

    为有效保障挂职教授博士的工作积极性,市人才办根据挂职对象与企业签订的《挂职协议》,给予省外高校教授博士每人每月1500元,省内高校教授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的交通补贴。同时,挂职企业为挂职对象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供免费食宿,发给每人每月一般不低于2000元的工作补贴含生活补助。并可根据双方商定的挂职协议,按照科技项目合作的进展情况,给予一定的报酬。鼓励支持挂职教授、博士申报省级企业教授博士专项课题。对申报泰兴市科技、人才资助项目的,优先予以立项。

    《办法》提出,挂职期满后,与企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教授、博士,按规定享受泰兴市各项人才、科技优惠政策。对留在企业工作的博士或在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从事科研的博士后,优先申报“江苏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省确认后将在省给予的15万元个人资助基础上,我市配套资助10万元。

    “《办法》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人才工作特别是优秀人才的高度重视。”市人才办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坚持把人才作为发展的第一资源,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招才引智的政策意见,其中每年拿出2500多万元,专门用于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培育和资助奖励。到目前,全市已引进来自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苏科技大学等省内外26所高等院校的78名教授博士到市内39家企业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