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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酒驾成“大户” 酒后驾驶一样“被抓”

2011-11-06 浏览次数:

    在11月5日公开宣判的5起醉酒驾驶案件中,5名被告人全部是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而造成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介绍,自“醉驾入刑”以来,酒后驾驶汽车的人锐减,但摩托车成了酒驾“大户”。

    5名被告发生交通事故时,所驾驶的交通工具均为二轮摩托车,他们醉酒驾驶,有撞上路灯杆的,有撞上交通指挥台的,还有追尾撞上小轿车的,造成自己和他人受伤。交警部门介绍,自今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交警部门加大了醉驾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尤其对醉驾引发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严格依照危险驾驶罪立案查处。

    在查处过程中,他们发现了这样一种现象。市公安交巡警大队事故科副科长陆天红介绍,所立的25起危险驾驶罪案件中,有19起涉及到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这可能与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的观念有很大的关系,错误地认为喝点酒开摩托车没有关系。

    交警部门介绍,摩托车、改装机动三轮车、超标电动车等同属机动车,如果酒后驾驶,同样属于酒驾,依照《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受到和汽车驾驶人酒驾的相同处罚。陆天红提醒广大摩托车驾驶员,摩托车也属机动车,喝醉了酒,同样会受到危险驾驶罪的惩处。

    警方统计,在交通事故中,酒后驾驶和超速行驶造成的交通事故比例最高,其中酒后驾驶中摩托车比例又是最高的,造成的死亡率和致残率也是最高的。酒后驾驶摩托车由于本身车辆安全性能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害最大的往往是驾驶人自己和后座乘客。因此,警方告诫摩托车驾驶者,千万不要酒后驾驶。